内蒙古晨报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齐晓英)8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呼和浩特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对公众关心的中小学校营养餐发放、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9所中小学试点
据悉,呼和浩特市四区仅有30多所中小学设有食堂,只能提供1.6万个就餐名额,占全市四区学生人数的7%,无法满足学生就餐的需求。大多数中小学生对学校午餐的需求。目前全市四区共有小餐桌3000余张。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予以关闭。围绕解决家长最迫切的中小学生午餐管理需求,重点解决社会最强烈的小餐桌管理需求,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呼和浩特市积极探索餐饮试点工作。
计划2019年至2020年底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开展试点,在呼和浩特市四区逐步推广,旗县区跟进。今年9月,呼和浩特市第十七中学、新华小学、明都小学、岗塘路小学、贝尔路小学北校区、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七中学、小黑河小学、闵行小学等9所学校腾飞路小学试点先行。
营养餐配送方式
营养餐配送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没有食堂的学校,学生家长可以自愿委托学校,采用餐饮企业热链加工方式,集中配送班级餐食。二是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场地条件改造、扩建食堂,采取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在学校食堂进行二次加工,配送到班级。
营养餐价格
学校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根据餐饮公司提供的菜谱,本着健康、营养、经济的原则,经学校与家长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承担。对在校就餐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政府给予每人每餐10元的补贴。
“初步调查显示,不少家长愿意参与学校营养餐的配送。”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营养餐项目工作组组长马波表示,营养餐的价格是根据菜品、家长的需求以及公司提供的菜单来确定的。试点阶段,按照目前呼和浩特市设有食堂的学校午餐标准,每人每餐12元左右,包括三菜一汤、两主食。
调整上课时间、灵活放学
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校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午休时间为90分钟;下午放学后、18:00前,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小学、初中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过最晚时间学生即可离校18:00灵活安排,学校为愿意的学生组织课后服务。
招标选择餐饮企业
营养餐配送试点工作筹备以来,为营造准入高端、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的餐饮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进行方案选择和全程指导;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和招标程序。 ;试点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招标领导小组,通过招标方式从市、区市场监管局认可的企业中选择餐饮企业。
发展中小学课后服务
会议表示,解决家长接送难、作业辅导难等问题,要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后,学校开放教育资源,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下午出发时间会比之前晚一些,可以减轻部分家长的接送压力;同时,教师辅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人们的幸福感。教育收益。
据悉,中小学放学后服务时段为上午放学后至下午放学前(午休管理)、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下午放学后服务) )。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组织实施。其中,午休管理将学生午休时间作为学校德育和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综合实践课程设计,鼓励学生参与午餐的配送、分发和餐后清洁,开展“行动光盘”和垃圾分类管理。 、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学校的午休一般安排在教室,学校也尝试开设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供学生午休。下午课后服务主要把减轻学生过大的课业负担、有效防控“小眼镜”与课后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让他们轻装上阵,尽早睡觉,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同时开展自主阅读、选修课、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开发了校内教育资源,政府通过补贴增加了教师收入。同时,也减少了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投入。不仅减轻了学生的负担,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会上获悉,呼和浩特市政府已批准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给予财政补贴,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根据年度教育统计公办义务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学生数据库数据),按照每生每月35元的标准,核定学生课外服务补助资金,为期10个月每年并计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民办学校提供的课余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励补贴政策体系。
其中,各旗、县、区、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财政补贴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学校应当研究制定课外服务经费使用办法,报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下发。
会议特别强调,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逼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科目集中教学;严禁以培养优秀学生为名资助学生。组织或者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外服务为名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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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的食物可以“溯源”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集体供餐学生安全,呼和浩特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中小学集体供餐分配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营养膳食及呼和浩特市中小学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白国民对集体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主体责任制
白国民表示,从行政许可、硬件设施、餐饮人员配比、等级量化管理等方面制定餐饮企业准入标准,推动集体食品安全规模化、现代化、可控化。学校餐饮企业,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学校招投标和餐饮企业招投标行业标准,规范重点考核内容,要求餐饮企业经营资质、食品安全条件、餐食供应能力、保温冷藏设施、运输车辆、运输距离等七个方面和人员配备。综合评估。
其中,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办、区教育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实行主体责任制。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食品安全协议、餐饮现场验收抽查制度、分餐管理制度、就餐场所清洁消毒制度、餐饮重要环节可视化监控制度、建立高风险食品在名单、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鉴于学校集体餐饮人员相对集中、学生食品安全问题敏感等特点,显然餐饮企业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原料采购、订餐、饭盒、运输容器、“明厨明灶”工程建设、运输车辆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和企业内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和“双随机”检查范围,建立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将与公安、食品、药品、环保等部门密切合作。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你吃的食物可以“溯源”
白国民介绍,为保证学校集体餐饮食品安全,对餐饮企业选址、功能用房设置流程、色标管理、餐饮人员配比等进行了规范。同时规定了试点餐饮企业准入标准。餐饮企业食品加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食品加工区域应当设置参观通道。餐饮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各项食品安全预案。规范员工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特别是,为了防止个别员工患上精神疾病,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一定隐患,要求员工每六个月到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一次心理健康评估。重点对餐厅消毒进行细化规定。对车辆封闭、加热和隔热设备、清洁和消毒、专用锁、定位和视觉系统做出了规定;对配送行程时间、食品温度、就餐场所验收、清洁消毒、分餐人员健康检查等作出规定;对食品作出规定 对样品留存、餐具选择、清洁消毒、食品检验检测等作出规定;对废物储存容器的选择、使用和清洁、学校餐厨废物回收和台账的建立作出了规定。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检验室或快速检测室。建立可视化体系,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关键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接受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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